美国提出儿童护理品中的有毒污染物控制法案
更新日期:2010年01月25日 14:59 稿件来源: 作者: 点击数:[ ] 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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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党纽约州参议员Kirsten Gillibrand提出一项法案,建议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(FDA)通过检测儿童护理品、公布调查结果并建立良好的制造规范以减少或消除有害污染物。她说即使目前还没有直接关系到婴儿用品的病例,她还是很担心。
参议员Gillibrand提出该法案,即《婴儿产品安全法案》,回应了安全化妆品运动最近一份《禁止有毒浴缸》的报告,该报告表明,许多婴儿洗发水和沐浴露都含有可能致癌的甲醛和1,4-二氧杂环乙烷。由于污染物免于标签法,产品的标签中没有标明这些化学物质。
该小组引用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的话说,“1,4-二氧杂环乙烷的存在,即使只是作为微量污染物,也应引起人们的关注” 。还引用了加州民主党参议员Dianne Feinstein提出的“打算很快提出要求加强监督化妆品行业的立法。”参议员Feinstein是3名美国立法者之一,在3月提出了一个单独的法案,禁止可回收食品包装和饮料罐中使用含有双酚A的塑料,包括婴儿食品及其他食品和饮料包装。
个人护理品委员会表示,这两种化学品的含量为“微量”或非常低量,“远低于规定的限度或安全浓度”,并“没有引起人们的健康问题。”安全化妆品运动则认为,“尚未有监管标准限制在美国销售的个人护理品中的甲醛、1,4-二氧杂环乙烷或大部分其他有毒化学品。”在其网站上一份关于1,4-二氧杂环乙烷污染物的声明中,婴儿产品制造商Johnson说:“在个人护理行业,这样的微量成分是正常的,这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,即使对最娇嫩的皮肤也是温和的。1,4 -二氧杂环乙烷也是食品中的自然组成部分,如成熟的番茄和番茄制品,新鲜的虾,煮好的咖啡和炸鸡。”
日本和瑞典禁止在个人护理品中使用甲醛,但欧盟化妆品指令允许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品中使用最高浓度为0.2%或2,000 ppm(游离甲醛)的甲醛。欧盟禁止在个人护理品中使用1,4-二氧杂环乙烷,但美国FDA表示在监测中发现,个人护理品和化妆品中的1,4-二氧杂环乙烷的含量“对消费者没有造成危害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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